学术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6-05-26 | 浏览次数:30
2015级研究生经济法学术研讨会于2016年5月19日下午14时30分在逸夫楼负208室召开,历时两个半小时。此次研讨会由刘沂江老师作为指导教师,研讨主题为“现行《证券法》与修改草案之对比”的问题,主讲人为2015级的邢鑫一和石晨两位同学。参与本次探讨会的人员主要有2015级经济法全体研究生,研讨会通过主讲人报告其研讨内容,同学根据其报告内容提问、展开讨论,最后由指导老师点评等方式完满结束。
在本次学术研讨会中,石晨同学重点论述了证券投资者保护、证券交易场所以及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主要内容,并对于该部分修稿草案条款的删减、增加、修改的原因、背景以及未来的影响做出阐述。刘沂江老师在研讨此内容时指出:对于增加征集人制度代理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以及强制性的现金股利制度对于证券市场投资者和证券市场的积极影响。邢鑫一同学重点论述了证券经营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和证券协会及其他市场组织等内容,在该部分其主要讨论了新型的证券经营机构“证券合伙企业”的含义,发展以及其市场影响。刘沂江老师指出:草案中证券合伙企业以及合伙形式的区别和联系。同学们各抒己见,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本次研讨会历时2个半小时,在老师、同学们的激烈讨论中落下帷幕,这不是一场仅仅讲述自己研究课题的报告会,而是师生互动,同学们互相学习、交流的讨论会,所以最后取得了老师满意、同学好评的巨大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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